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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职能

2014-07-08 15:00:36

玉龙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玉龙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玉龙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
  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案件执行。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专业培训和法官等级、警衔的报批,负责本院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察工作职责,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本管辖区内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七)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管理本院直属的事业单位。
  (九)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玉龙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执行局、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法警队、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石鼓中心人民法庭及院机关党总支。
  (一)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
  2、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3、负责主要文件、报告起草;负责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的编辑工作;
  4、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来信;
  5、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及其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公文处理和印制工作;
  7、负责文秘、机要、档案资料、财务、接待等工作;
  8、负责其他应由办公室办理的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0888 -8886199  
(二)政治处
  1、主管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
  2、负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福利、计划生育、疗养、退休、法官等级晋升及法警警衔晋升报批等工作,统计上报人员编制和人员情况;
  3、负责对本院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与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88 - 8886103
  (三)立案庭
  l、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和登记立案;
  2、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通知申诉人不予立案再审或依法决定立案再审并作出再审裁定。
  3、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和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处理司法救济申请事宜;
  4、办理案件移送审判庭前有关诉讼文书的送达和对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证据保全作出裁定;
  5、负责办理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取证、调查、现场勘查、鉴定、公告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下达裁定,合理收取费用;
  6、负责本院信访接待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7、对各类案件审理、执行流程进行监督管理;
  8、对全院案件进行排期开庭;
  9、调查研究,总结本院立案工作经验,制定本院《立案工作实施细则》和《审限流程管理制度》等;
  10、负责各类案件的清理、归档工作。
  联系电话:0888 - 8886151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
  联系电话:0888 -8886123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1、审判属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产、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相邻关系、农村承包、个人合伙等纠纷案件;
  2、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联系电话:0888 - 8886120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
  l、审判第一审买卖、借款、存单、证券、票据、信用证、保险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
  2、审判企业承包、租赁、兼并、破产等案件。
  联系电话:0888 - 8886121
  (七)行政审判庭
  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执行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
  联系电话:0888 - 8886129
  (八)审判监督庭
  l、审查处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初审认为可能有错误的各类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和上诉发回重审的案 件;
  3、负责再审和重审案件经验总结,分析、研究错案原 因。
联系电话:0888 –8886140
(九)执行工作局
  1、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财产的决定;
  2、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3、对执行过程中依法需要裁决的事项进行裁决。
联系电话:0888 -8886105  
(十)司法法警大队
  1、负责本院机关安全警卫、法庭警卫、押解人犯工作;
  2、协助中院对死刑执行工作;
  3、参加本院有关业务庭、局的案件执行工作;
  4、负责其他属于司法警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联系电话:0888 - 8886107
  (十一)纪检组
  1、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2、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 告案件,负责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
  3、调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并作出行政处 分等决定;
  4、负责本院中层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5、负责本院廉政建设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888 - 8886102
  (十二)研究室
  1、办理院审判委员会事务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事项;
  2、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
  3、负责司法统计;
  4、开展总结审判经验的调查研究工作;
  5、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修改意见和司法建议。
联系电话:0888_8886104
(十三)人民陪审员办公室
  1、负责本院人民陪审员的选拔、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
  2、办理应由本室办理的其它事项。
  (十四)石鼓中心人民法庭
  1、负责石鼓镇等六乡镇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
  2、其他应由人民法庭办理的事宜。
     联系电话:0888_5471250